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

现将我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凡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地方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人员,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均可申报课题。

(二)课题负责人之一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市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或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

(三)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市级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如发现该类课题,一律不列入评审范围。

(四)各县、区“三名”工作室主持人领衔申报的课题,请在封面负责人单位栏注明该工作室名称,同等条件下可予优先立项。

(五)根据市教育局人事科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支教类课题纳入市级规划课题申报。其具体要求为:申请支教的老师可以第一组长或第二组长身份,联合被支教的学校申请立项一项市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可予认定两年支教经历。该类课题申报时先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并在封面的学科分类栏注明支教类,由单位单列申报。

各县(区)学校申报支教类课题,需要签署县(区)教育局同意申报支教类课题的意见,并盖区县教育局公章单列申报,否则不予评审。

(六)根据《马鞍山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12月修订)》规定,自2018年起,市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至少需满足以下要求中一项方可予以验收:

(1)正式出版相关专著(资料汇编不算);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具有CN刊号)上发表相关论文不少于1篇(论文署名两人及以上时,课题负责人任第一署名作者的不少于1篇);

(3)研究报告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实际效果,或实践成果已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肯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4)课题组至少获得市级论文二等奖及以上3篇或在市级报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课题负责人任第一署名作者的获奖或发表不少于1篇)。

上述成果材料均应与课题直接相关且是课题研究时段内的成果,并有课题编号等标识。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应以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要突出以解决我市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本次申报不设具体课题指南,申报者要结合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形势和各自工作实际,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自行提出课题。课题的选择要根据自身的能力和资料的积累,以及必要的保障条件等因素来决定,避免不切实际和盲目性。具体的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要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自行设计。

(三)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安排,实事求是地填写统一规格的课题申请书,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

(四)为避免立项课题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课题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项课题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受理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31日。

(二)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和地方高等学校由各单位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县、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先报送县、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初审,然后由县、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汇总表后统一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的立项申请。

(三)申请课题需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的材料: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论证活页一式三份,电子材料一份,县、区与学校的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与电子稿各一份。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地址:市教育局大楼311室;联系人:刘决生 办公电话:2310107;电子邮箱:masjks@163.com 

(四)本《通知》的附件请访问马鞍山教育信息网(www.masedu.cn)的公告栏目阅读、下载。或者由各县区教研室、直属民办学校教科处从市教育科研规划群下载后转发。

 

附件:

1.马鞍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各县、区、直属与民办学校申报2019年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

2019年10月14日

  关于组织申报马鞍山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doc 

关于组织申报马鞍山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