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开发园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20〕14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1.标准条件。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请申报人认真研究文件内容,严格对照所报资格所需的学历、资历、业绩能力、论文、破格申报等各项条件。
2.申报程序。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用人单位审核,统一集中报送原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书要进行核实,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人要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
3.答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提交论文、技术报告,须进行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企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出具,其中实行人事代理的,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出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表内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申报人员在递交申报材料时,还需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破格申报的,需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标明“破格申报”字样;
3.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仅破格申报中级人员填写);
4.《申报XX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不得加盖公章后复印)、《201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U盘拷贝);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学时需提前经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6.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篇(2000字以内,以任职期间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为主),并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获奖证书、成果证书、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项目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专利作为业绩申报的需提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以企业标准作为业绩申报的,需提供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文本);
8.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各1份;
10.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表;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所有申报材料无须胶装成册,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材料清单贴于资料袋正面。
申报材料中的论文、论著、业绩及获奖等,应填写现任资格以来的情况,论文、论著要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表彰奖励等专业技术项目,应如实写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作的工作、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承担的项目、学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
相关申报表格详见附件自行下载。
三、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通知到位,认真做好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经县区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复印件均需由呈报单位校验盖章并经审核人签字。
材料受理时间为:10月26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市经信局企业服务科(马鞍山市太白大道2008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321室)
联系电话:8358610
四、评审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市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评审费中级200元/人(含面试费100元)、初级100元/人。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20〕143号)
2、《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
3、相关申报材料及表格模板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20〕143号).doc
附件2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