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花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将第五批花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第四批花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通告如下:
一、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
花山区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一)申报范围: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我区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
2、辅助材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图片、授权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拟申报传承人所传承的项目是我区已被公布的各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
2、传承人须完整掌握该项目技能,并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3、师承脉络清晰,有较长的从业经历;
4、传承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申报材料:
1、推荐表:内容包括拟推荐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传承谱系、学习和实践经历、技艺特点、成就、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等。
2、辅助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被推荐传承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文字材料内容真实可信,表达准确,重点突出。
2、图片材料需未经剪裁、压缩的原片。
3、项目申报书封面需加盖保护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封面需加盖保护单位和所在街道的公章。
4、所有材料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5、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至花山区非遗保护中心,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花山区非遗保护中心(竹园路200号),联系人:张昕,联系电话:2818681,联系邮箱:316868383@qq.com。
特此通告。
花山区文旅体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