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批示要求,经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协商,由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2010年已支付市通安检测公司773万元征迁补偿款中是否含有土地补偿费用进行评估,结果由市住建局进行审核确认。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对2010年已支付市通安检测公司773万元征迁补偿款中是否含有土地补偿费用进行评估,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标的
㈠项目内容及目的
根据征迁拆迁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对2010年已支付市通安检测公司773万元征迁补偿款中是否含有土地补偿费用进行评估,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报告交市住建局进行审核确认。
㈡项目需求
⒈预算控制价:1.26万元,高于1.26万元无效。
⒉完成时限:进驻时间另行通知,进驻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⒊项目人员要求: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熟悉业务特点的注册会计师。
二、参与条件
㈠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机构批准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且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
㈢没有承担被评估项目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财务顾问业务;
㈣没有参与该项目上一次评估业务。
三、评标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预算控制价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由市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邀请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纪委等人员组成评标专家组进行现场开标。若同一个标的出现多个最低报价的,由现场二次报价决定中标者。
四、竞标时间与投标要求
㈠有意向参与竞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市财政局(国资委)官网下载比选方案,对照方案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㈡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17之前递交至市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标书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近三年的财务情况、专职从业人员人数、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等)和意向价格等内容。
㈢2020年4月20日上午9时现场公开投标情况,同时开展评标活动。各申请人授权代表届时应出席。
五、联系方式
㈠采购机构: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
㈡评标地点:市财政局(国资委)9015会议室
㈢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西塘路498号
联系人:张丽君 联系电话:0555-8880562
附件: 市通安检测公司征迁补偿款项目中介机构采购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