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郑蒲港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环境治理,努力提高全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水平,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函﹝2020﹞398号)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为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项目,重点支持连片池塘养殖面积200亩以上、经营状况良好、近年没有信用不良记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水产养殖单位。优先安排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市级以上水产良种场。

二、资金投向

在水产养殖主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能力强、养殖尾水治理任务重的规模水产养殖单位,支持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

三、建设内容

建设沉淀池、曝气池、曝气机械、过滤坝、生物净化池、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生态浮床等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开展进排水设施改造。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单位基本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四、补助标准

计划在全市建设4个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

五、项目申报与立项

由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向所在县区(新区)渔业主管部门自愿申报,经县区(新区)渔业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后,行文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水产中心。项目申报单位需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标注尾水处理建设内容的平面布局图、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单位经营状况、示范带动情况、单位荣誉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项目申报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组并会同县区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勘验,按照公开竞争立项的原则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筛选,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再予以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立项。

六、项目验收

验收时间为2020年10月。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上的建设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后,向所在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实施总结、反映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项目建设内容前中后图片等验收材料。县区组织初验,再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再予以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有关要求

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并于6月26日、9月26日、11月26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水产中心。

项目实施后,县区要及时总结,开展绩效评价,督促项目单位正常运转使用尾水治理设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省农业农村厅已将该项目工作情况列入绩效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同类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隋燚 电话:0555-2366820 邮箱:729726717@qq.com)

 

2020年安徽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