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
根据《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马发〔2019〕15号)规定,经省备案的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设站奖励,给予设站单位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资助,给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助。
一、申报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马鞍山市博士后站经费申报表》;
2.博士后进站批文,已出站的还需提供出站佐证材料;
3.单位账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博士后站年度工作总结(侧重表现博士后站设站成果)。
三、申报地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2855号。
联系电话:8880228,邮箱:masrcfw@163.com。
四、申报要求
1.当前无在站博士后的新设站不可申请设站奖励;
2.除2020年新设站外,无在站博士后的博士后站不可申请工作经费;
3.申报材料由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马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word版、pdf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确保公章齐全,各项申报材料缺一不可;
4.市人社局将适时对博士后站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请及时做好经费发放、使用监管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合规的,视情况取消下一年度经费补助资格;
5.诚实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经费补助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6.为做好我市博士后工作,市人社局将进行博士后工作月调度,请各设站单位每月底前完成博士后工作情况反馈,相关反馈情况纳入评价范围。
附件:1.2020年度马鞍山市博士后站经费申报表
表格下载.doc
2.在站和已出站博士后信息汇总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