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开发(园)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马发〔202112号),经研究,现就开展2021年度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虑到疫情影响,申报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由15%以上放宽到年均增长10%以上。

二、申报程序

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马鞍山市企业发展服务平台(http://gyy.mas.cn/),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78-2021728日)(申报流程详情见附件3)。

(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评选管理办法,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初审合格后由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园区)申报的企业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市经信局予以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请各县区(园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

2. 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企业申报时间至72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推荐文件于73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政策咨询联系人:孟艳君,联系电话:8355684

技术问题联系人:

  芳,联系电话:2400520QQ:405856466

胡黎萌,联系电话:2400520QQ:2362328710

附件1: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项目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申报流程说明.docx

附件4:截至2021年6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xls

附件5:已获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