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人才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骏马”工程申报

(一)政策依据

1. 市委市政府《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马发〔2019〕15号)

2. 《马鞍山市人才引进重点工程奖补政策申报认定操作办法(试行)》(马人才办〔2018〕9号)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址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2855号,联系电话:8880228。

(四)申报材料

按照《马鞍山市人才引进重点工程奖补政策申报认定操作办法(试行)》(马人才办〔2018〕9号)规定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按程序参与申报。

(五)申报要求

1. 根据规定,引才单位及人才本人,应对照马发〔2019〕15号和马人才办〔2018〕9号的各项规定及申报条件,在人才引进一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第一季度申报对象应为2019年1月1日后引进来马创新创业和就业的青年人才,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 以学历申报的申报人须提供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选择六个月,以备查验。

3. 劳动合同及其他各项申报材料需规范、完整,材料不齐全无法通过审核。

4. 根据政策规定,安家补贴分两年拨付。三县及博望区、郑蒲港新区引进的青年人才,由所在县区、园区兑现奖补资金,其他区域内引进的青年人才经审定后,由市人社局书面通知市财政局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兑现。

5. 引才单位及人才本人应当遵循诚实申报原则,若有虚假申报、超额多领等情形,一经查实,按照马人才办〔2018〕9号的各项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二、促进工业经济倍增产业扶持人才政策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

(一)政策依据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马政〔2015〕85号)。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址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2855号,联系电话:8880228。

(四)申报材料

按照《促进工业经济倍增人才政策申报指南》(马人社秘〔2016〕111号)规定的租房补贴、住房补贴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参与申报。

(五)申报要求

申报人仅为2018年前获批补贴、尚未结束资金兑现的申报对象,不接受新申报对象参与申报。

三、2019年度马鞍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申报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马发〔2019〕15号),经省备案的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设站奖励,给予设站单位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资助,给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助。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址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2855号,联系电话:8880228。

(四)申报材料

1.附件1、2,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博士后工作站设站批文;

3.博士后进站批文;

4.单位账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5.博士后工作站年度工作总结。

(五)申报要求

1.当前无在站博士后的新设站不可申请设站奖励;

2.除2019年新设站外,无在站博士后的工作站不可申请工作经费资助;

3.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窗口,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asrcfw@163.com,方便汇总。

四、2019年度高级研修班经费申报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马发〔2019〕15号),承办国家级、省级高研班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补助。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址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2855号,联系电话:8880228。

(四)申报材料

1.高级研修班经费申报表,附件3;

2.承办单位营业执照;

3.举办高级研修班通知;

4.承办单位高研班工作总结;

5.承办单位纳税证明。

 

 

附件:1.2019年度马鞍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申报表

2.在站和已出站博士后信息汇总表

3.高级研修班经费申报表

 

附件1-3.doc(请点击链接下载)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