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马钢等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省经信厅网站http://jx.ah.gov.cn/sy/wjgg/145972181.html)及相关资料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
项目单位对照《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其中,“支持工业强基补短板和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一项请依照之前我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通知》(见市经信局网站http://jxj.mas.gov.cn/xxfb/tzgg/2000969131.html)进行申报。
(一)基本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705。
特别说明:
1.所有项目必须提供2019年、2020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0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支持工业强基补短板和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即申报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项目,必须是正在建设中的项目,且项目建设期合理,投资完成率(当前实际完成投资与备案文件中的计划总投资的比值)应合乎序时进度。
(二)申报时间
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0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24时,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三)现场核查
除《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第(十)(十四)(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经信局核查比例不低于50%。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初审上报
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对初审通过推荐上报的项目,须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经信局以正式行文方式,于9月3日前,报送推荐文件一份,并抄报市财政局。推荐文件包括: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请在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前将推荐文件、承诺书、汇总表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
(五)联系方式
申报“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相应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二、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一)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24时,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9月4日24时。联系人:信息产业科,储红梅;联系方式:8355675,13855532703。
(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联系人:中小企业科,孟艳君;联系方式:8355684,18305558696。
具体申报要求见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4、5。
特此通知。
附件:
1.《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
2.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省、市、县区(开发园区)联系人
3.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4.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2日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省、市、县区(开发园区)联系人.xls
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2021.8.12.doc
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doc
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